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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县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和全体公民的财政法律素质,按照财政“五五”普法规划和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鲁财法[2008]4号)文件精神和市局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的内容包括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教材(《财政普法读本》)中有关的知识、法规及近期新颁布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试题参考答案附后。
二、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面向全社会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及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全县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参赛,各乡(镇)财政所在认真组织好本地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财会人员参加竞赛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动员其他社会人员积极参赛,确保按时超额完成本通知布置的任务量。
三、竞赛形式和组织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上。参赛人员在网上答题并提交答卷(答题具体要求参见财政部网站上随题所附的参赛须知)。竞赛答题时间为2008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我县本次竞赛由法规税政科具体组织实施,联系电话:87883779。
四、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业务科室组织好本科室及归口单位财务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积极参赛(每个行政事业单位参赛人数不低于3人);各乡(镇)财政所组织好本地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财会人员和其他社会参赛人员上网参加竞赛答题;各乡(镇)财政所、机关各科室、县属各单位要将每个人网上答题的第一张界面(写有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用A4纸打印下来,交法规税政科,以便统计参赛人数;县局将对各乡(镇)财政所10天统计一次已参赛人数。
附件:1、县直及乡(镇)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答题数量分配表
法规税政科
二00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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