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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财字[2005]5号
关于建立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整合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
局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新时期财政支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按照《平阴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整合优化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建立“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整合协调机制”,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协调机制”的工作原则
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协调机制,是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下积极探索整合的有效形式。这对于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三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协调机制的建立充分体现以规划实现资金的有效整合的工作思路,发挥规划的统筹和指导作用,严格按照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实现资金管理制度的创新,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工作中坚持“三个不变”,即科室职能不变、职责权限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其核心是围绕《平阴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整合优化实施方案》,以规划来实现资金的有效整合,以有效的协调机制实现支持资金的公开、透明、公正、合理。
二、建立“协调机制”目标任务
建立协调机制是确保《方案》实施的关键环节之一。为确保把协调机制落到实处,由局长牵头,涉及分管局长和各位科长参加,实行协调会议制度。协调会议主要组织协调支农项目的考察、选项、评估、论证工作,参与支农资金整合方案的制定,项目的上报;负责整合支农资金的拨付和监督使用。为保证管好用好支农专项资金,协调会议各成员科室要实行全程监督,严把项目实施中的各个环节,做到专款专用。农财科为协调会议制度落实的联络成员单位,负责协调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建立“协调机制”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申报。按照平阴县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的要求,根据《平阴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整合优化实施方案》,各科室及所分管的项目主管部门联合拟定项目申报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实施方案,做好上报工作。
(二)项目管理。根据《平阴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申报程序及实施管理办法》,纳入规划的项目要实行招投制。大宗设备、建筑材料等的购买,要进行政府采购。为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待项目按计划完成并验收后拨付。
(三)资金拨付程序。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制。项目资金到位后,按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贴息的项目要严格有关手续,奖励性、补贴性的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再拨付。
(四)报账管理。《方案》中所涉及的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要纳入财政部门的直接监督下,实行报账制管理。各涉农科室负责归口报账单位账务的审核。无误后,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达到按规划实施,按项目落实的目标。
(五)项目绩效评价。为确保支农专项资金按规定用在项目上,达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建立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待项目完工后,管理科室将配合专业机构对项目建设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定。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整合工作的试点成功
为充分发挥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整合协调机制的统筹安排、协调一致的作用,成立平阴县财政局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办公室、预算、国库、行财、综合、社保、采购办、监察、农财等科室科长。按照《方案》的要求,定期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确保履行好财政管理资金和实施全过程监督的职能,以保证试点工作的圆满成功。
二ΟΟ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