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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财整[2005] 1 号
平阴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整合领导小组
平阴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申报程序及实施管理办法
各成员单位:
平阴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经省财政厅批准,已于8月8日举行启动仪式,目前,整合试点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为促进该项试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申报程序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一、项目申报程序
1、制定规划。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平阴县“三农”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确定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编制《平阴县财政专项支农资金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作为实施该项试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试点期间,希望各成员单位要很好地遵循规划,统筹安排使用好所有支农资金。
2、建立项目库。在规划(实施方案)统一指导下,年初下达整合项目通知单,各成员单位根据年度项目建设区域范围,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报领导小组审批;经联席会议协商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领导签字批准,进入整合项目库统一管理。
3、申报项目。根据上级项目安排要求,指导各成员单位积极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报工作。同时,项目申报单位需填“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整合项目审批会签单”,报领导小组审批;在联席会议协商通过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由业务单位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4、编制方案。上报的项目经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复后,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及时编报项目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签批后,实施方案要按时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5、组织实施。项目批复后,县整合领导小组责成项目主管单位、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责任书,共同负责监督实施。
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1、批复的项目要纳入《实施方案》统一安排。
2、与领导小组审批不一致的项目(主要指建设地点、建设重点),原则上按照领导小组的审批为准。
3、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施工、检查、验收等,并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以确保整合项目的顺利实施。
4、资金管理。整合的项目资金实行统一报帐管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建设进度和报账情况,拨付资金。资金拨付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实行直付制;同时,发挥财政、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各项支农专项资金的安排、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及时检查;依托中介机构,对重点、热点项目进行评审,对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测评价,以加强项目工程资金管理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1、平阴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整合领导小组项目入库申请表
2、平阴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整合项目审批会签单
3、平阴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责任书
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